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1.什么叫安全?
泛指沒有危險、不受威脅、不出事故的一種狀態和過程。
2.什么是安全生產?
答:安全生產是為了使生產過程在符合物質條件和工作秩序下進行的,防止發生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等生產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險、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與健康、設備和設施免受損壞、環境免遭破壞的總稱。
3.什么是安全生產管理?
答:針對人們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問題,運用有效的資源,發揮人們的智慧,通過人們的努力,進行有關決策、計劃、組織和控制等活動,實現生產過程中人們與機器設備、物料、環境的和諧,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4.什么是"三違"現象?
答: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5.我國當前努力構建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是什么?
答: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
6.什么是事故?
答:造成人員死亡、傷害、職業病、財產損失或其他損失的意外事件。
7.什么是事故隱患?
答: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8.什么是危險?
答:系統中存在導致發生不期望后果的可能性超過了人們的承受程度。
9.事故隱患是如何分級的?
答: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10.事故隱患應如何報告?
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除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外,應當及時向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11..水利系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信息應如何報告?
答: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水利實際,水利部決定建立水利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月報和季度總結通報制度。要求部直屬各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等單位每月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包括安全生產執法行動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填報《水利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統計表》、《水利安全生產執法行動情況統計表》,每月結束后5日內以傳真和電子郵件方式報送水利部安全監督司。
12.重大事故隱患報告的內容包括哪些?
答:(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
13.生產經營單位應如何處置事故隱患?
答: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車間、分廠、區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14.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答:(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15. 什么是重大危險源?
答: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品,且危險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16. 重大危險源控制系統有哪幾部分組成?
答:(1)重大危險源的辨識;(2)重大危險源的評價;(3)重大危險源的管理;(4)重大危險源的安全報告;(5)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7. 什么是本質安全?
答:設備、設施或技術工藝含有內在的能夠從根本上防止發生事故的功能。包括"失誤--安全"功能(操作者即使操作失誤,也不會發生事故或傷害,或者說設備、設施和技術工藝本身具有自動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的功能)和"故障--安全"功能(設備設施或技術工藝發生故障或損壞時,還能暫時維持正常工作或者自動轉變為安全狀態)兩個部分。
18. 安全生產"五要素"分別是什么?相互關系如何?
答:安全生產"五要素"是指(1)安全文化,即安全意識,是存在于人們頭腦中,支配人們行為是否安全的思想;(2)安全法制,即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生產執法;(3)安全責任,主要指搞好阿暖生產的責任心;(4)安全科技,是指安全生產科學與技術;(5)安全投入,保證安全生產必須的經費。
安全生產"五要素"既相對獨立,又是一個有機統一的整體,相輔相成甚至互為條件。
19. 什么是安全生產責任制?
答: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安全生產法規建立的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工程技術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在勞動生產過程中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的制度,這是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的組織措施。
20. 什么是安全技術措施?
答:安全技術措施是指運用工程技術手段消除物的不安全因素,實現生產工藝和機械設備等生產條件本質安全的措施。分為防止事故發生和減少事故損失兩個方面。
21. 防止事故發生的安全技術措施有哪些方面?
答:(1)消除危險源;(2)限制能量和危險物質;(3)隔離;(4)故障--安全設計;(5)減少故障和失誤。
22. 減少事故損失的安全技術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答:(1)隔離;(2)設置薄弱環節;(3)個體防護;(4)避難與救援。
23. 安全投入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答:(1)建設安全和衛生技術措施工程,如防火防爆工程、通風除塵工程等;(2)增設和更新安全設備、器材、裝備、儀器、儀表等以及這些安全設備的日常維護;(3)重大安全生產課題的研究;(4)按照國家標準為職工配備勞動保護用品和設施;(5)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6)其他有關預防事故發生的安全技術措施費用,如用于制定及落實生產事故應急救預案等。
24. 什么是三級安全教育?
答: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對新工人進行的入廠教育、車間教育和班組教育。
25. 入廠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入廠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廠工人在分配到車間或工作崗位之前,由廠的安全生產部門進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本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文件,企業內不安全點的介紹,一般的安全技術知識等。
26. 車間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車間安全教育是指新工人從廠部分配到車間后,再由車間進行安全教育。教育內容包括本車間的勞動規則和應該重視的安全問題、車間內危險地區、有毒有害作業的情況和安全事項,本車間安全生產情況,以及安全生產的好、壞典型事例。
27. 班組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班組安全教育是指新工人進入工作崗位以前的教育,一般采用"以老帶新"或"師徒包教包學"的方法。教育內容包括本工段、本班組、本崗位的安全生產狀況、工作性質、職責范圍,新工人從事崗位操作必要的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各種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設備的性能、作用,個人防護用品和管理等。
28. 什么是安全生產檢查?
答:安全生產檢查是指針對生產過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隱患、有害與危險因素、缺陷等進行查證,以確定隱患或有害與危險因素缺陷的存在狀態,以及它們轉化為事故的條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隱患和危險因素,確保生產的安全。分為(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2)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3)季節性及假日前后安全生產檢查;(4)專業(項)安全生產檢查;(5)綜合性安全生查檢查;(6)職工代表不定期對安全生產的巡查等六種類型。
29. 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安全生產檢查的內容包括軟件系統和硬件系統的檢查。軟件系統主要是查思想、查意識、查制度、查管理、查事故處理、查隱患、查整改;硬件系統主要是查生產設備、查輔助設施、查安全設施、查作業環境。
30. 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方法是什么?
答:(1)常規檢查法;(2)安全檢查表法;(3)儀器檢查法。
31. 什么是安全評價?
答:安全評價是指運用定量或定性的方法,對建設項目或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職業危險因素和有害因素進行識別、分析和評估。包括安全預評價、安全驗收評價和安全現狀評價。
32. 什么是安全現狀評價?
答:安全現狀評價是針對某一個生產經營單位總體或局部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現狀進行的安全評價,查找其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并確定其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
33. 什么是"安全生產標準化"?
答:"安全生產標準化"是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人、機、物、環處于良好的生產狀態,并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
34. 什么是勞動防護用品?
答:由生產經營單位為從業人員配備的,使其在勞動過程中免遭或者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病的個人防護裝備。
35. 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一般要求是什么?
答:(1)使用前首先做外觀檢查;(2)必須在其性能范圍內,不得超極限使用;(3)不得使用未經國家指定、未經監測部門認可(國家標準)和監測不達標的產品;(4)不得使用無安全標志的特種勞動保護用品;(5)不能隨便替代,更不能以次充好;(6)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正確使用。
36.什么是職業病?
答: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7.什么叫職業危害?
答:職業危害,是指從業人員在從事職業活動中,由于接觸粉塵、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對身體健康所造成的各種損害。
38.什么叫職業禁忌?
答:職業禁忌,是指從業人員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危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于遭受職業危害損傷和罹患職業病,或者可能導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從事作業過程中誘發可能導致對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險的疾病的個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狀態。
39.職業病發生的條件有哪些?
答:有害因素的性質、有害因素作用于人體的量和人體的健康狀況。
40.何謂法定職業病?我國規定了幾類幾種?
答:由國家確認并經法定程序公布的職業病,稱為法定職業病。我國共規定了10大類115種職業病,其中職業中毒56種,塵肺13種,職業性物理因素疾病5種,職業性傳染病3種,職業性皮膚病8種,職業性眼病3種,職業性耳鼻喉疾病3種,職業性腫瘤8種,其他職業病5種。
41.法定職業病的基本條件是什么?
答:(1)在職業活動中產生;(2)接觸職業危害因素;(3)列入國家職業病范圍;(4)與勞動用工行為相關聯。
42.職業性有害因素分哪幾類?
答:(1)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害因素,包括化學因素,如粉塵、各種毒物;物理因素,如高溫、低溫、高氣壓、低氣壓、噪聲、振動、高頻、微波、紅外線、紫外線、激光、放射線等;某些生物性致病因素;(2)勞動過程中的有害因素,如勞動強度過大,勞動時間過長,精神或視力過度緊張等;(3)與一般衛生條件和衛生技術措施不良有關的有害因素,如廠房矮小狹窄,采光照明不足,通風不良,烈日下室外作業,有毒作業與無毒作業安排在一個車間內等。
43.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工作?
答:(1)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
(2)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勞動者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
(3)對在職業健康檢查中發現有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勞動者,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并妥善安置;
(4)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44.職業病病人享受什么待遇?
答:凡確診患有職業病的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或職業病待遇)。此外,從事有害作業的職工,因按規定接受職業性健康檢查所占用的工作時間,應按正常出勤處理。如職業病防治機構(或診斷組)認為需要住院作進一步檢查時,不論其最后是否診斷為職業病,在此期間可享受職業病待遇。職業病病人除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勞動者被診斷患有職業病,但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的,其醫療和生活保障由最后用人單位承擔。
45.什么是職業性健康體檢?分幾類?
答:職業性健康體檢是對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的職工進行有針對性的體格檢查,職業性體檢包括就業前體檢、在崗期間定期體檢和離崗時體檢三類:
(1)就業前體檢是指職工從事有害作業前(包括調到有關工種工作前)進行的體格檢查,通過體檢可以預先發現職業禁忌癥,同時也為今后進行定期體檢提供參考比較的基礎資料。
(2)在崗期間定期體檢是按一定時間間隔對有害作業職工進行的體檢,通過定期體檢,可早期發現職業病病人和可疑職業病者(觀察對象),從而可進行及時治療處理。
(3)離崗時體檢是指職工在離開從事有害作業時進行的全面體格檢查,通過體檢,可了解和判斷該勞動者從事該有害作業若干時間后,目前的健康狀況和變化是否與職業病危害因素有關,分清健康損害責任。
46.什么是生產性粉塵?有何職業危害?
答:在生產過程中形成,并能長時間懸浮在空氣中的固定微粒,稱為生產性粉塵。分成引起的職業危害主要有全身中毒性、局部刺激性、病態反應性、致瘤性和塵肺。
47.什么是生產性毒物?
答:生產過程中生產或使用的有毒物質稱為生產性毒物。
48.職業性致癌物主要有哪些?
答:(1)確認致癌物。如煉焦油、芳香胺、石棉、鉻、芥子氣、氯甲甲醚、氯乙烯和放射性物質;(2)可疑致癌物。如鎘、銅、鐵和亞硝胺等;(3)潛在致癌物。如鈷、鋅、鉛等。
49.對女工健康造成危害的毒物、物理性因素以及勞動生理因素有哪些?
答:常見的有鉛、汞、錳、隔、苯、甲苯、二甲苯、二硫化碳、氯丁二烯、苯乙烯、己內酰胺、汽油、氯仿、二甲基甲酰胺、三硝基甲苯、強烈噪聲、全身振動、電離輻射、低溫和重體力勞動等。這些因素可引起月經變化或具有生殖毒性。
50.有害作業分級評價的種類有哪些?
答:(1)職業性接觸毒物危害程度分級;(2)有毒作業分級;(3)生產性粉塵作業分級;(4)高溫作業粉劑;(5)噪聲作業分級。
51.什么是應急救援?
答:為預防、控制和消除事故所采取的一種反應行動。
52.什么是應急救援預案?
答:應急救援預案是指事先制定的關于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時進行緊急救援的組織、程序、措施、責任以及協調等方面的方案和計劃。
53.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是什么?
答:(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2)迅速控制事態,防止事故影響范圍繼續擴大,并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性質及危害程度。
(3)消除危害后果(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防止對人和環境的繼續危害),做好現場恢復。
(4)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
54.國家對應急救援預案的規定或要求有哪些?
答:(1)危險化學品單位、有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使用高毒物品作業的用人單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事故(包括職業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定期組織演練,并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預案報當地有關政府部門備案。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具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
(2)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55.應急救援預案的作用是什么?
答:(1)明確了應急救援的范圍和體系,使應急準備和應急管理有據可依、有章可循;
(2)有利于做出及時的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
(3)成為各類突發重大事故的應急基礎。通過編制基本應急預案,可保證應急預案足夠的靈活性,對那些事先無法預料到的突發事件或事故,也可以起到基本的應急指導作用;針對特定危害編制專項應急預案,有針對性制定應急措施、進行專項應急準備和演習;
(4)當發生超過應急能力的重大事故時,便于與上級應急部門協調;
(5)有利于提高全社會的風險防范意識。
56.為什么要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演練?
答:通過演練能提高參演人員的應急響應能力;通過演練可對應急預案本身進行檢驗,發現其不足之處以便進一步完善。例如通過演練暴露預案和程序的缺陷,發現應急資源的不足(包括人力和設備等);通過演練改善各應急部門、機構、人員之間的協調;增強公眾應對突發重大事故救援的信心和應急意識;進一步明確應急人員各自的崗位與職責;提高各級預案之間的協調性;提高整體應急反應能力等。
57.應急預案的管理的原則是什么?
答: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58.應急預案編制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1)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2)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3)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4)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5)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6)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7)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8)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59.綜合應急預案包括哪些內容?
答: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60.專項應急預案包括哪些內容?
答: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61.現場處置方案包括哪些內容?
答: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62.哪些情況下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答:(1)生產經營單位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2)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3)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4)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5)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6)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7)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6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原則是什么?
答: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是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64.應急救援系統的組織結構有那幾個方面?
答:(1)應急指揮機構;
(2)事故應急現場指揮機構;
(3)支持保障機構,包括應急救援專家委員會(組)、應急救援專業隊、應急醫療救護隊、應急特勤隊等;
(4)媒體機構;
(5)信息管理機構。
65.一般情況下,應配備哪些應急救援裝備?
答:應急救援裝備的配備應根據各自承擔的應急救援任務和要求選配。選擇裝備要根據實用性、功能性、耐用性和安全性,以及客觀條件配置。一般情況下,事故應急救援的裝備可分為基本裝備和專用救援裝備兩大類:
(1)基本裝備。包括通訊裝備、交通工具、照明裝置、防護裝備等。
(2)專用裝備。包括消防設備、危險物質泄漏控制設備、個人防護設備、通信聯絡設備、醫療支持設備、應急電力設備、資料等。
(3)現場地圖和有關圖表。包括現場(廠區)規劃圖、工藝管線圖、公用工程圖(消防設施、水管網、電力網、下水道管線等)和能反映場外的與應急救援有關的特征圖(如學校、醫院、居民區、隧道、橋梁和高速公路等)。
66.應急救援工作中需注意哪些有關事項?
答:(1)做好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救援人員進入事故區執行救援任務時,應以2~3人為一組,集體行動,互相照應;帶好通訊聯系工具,隨時保持通訊聯系;
(3)工程救援中盡可能地和單位的自救隊或技術人員協同作戰,以便熟悉現場情況和生產工藝,有利工作的實施。
(4)在營救傷員、轉移危險物品和化學泄漏物的清消處理中,與公安、消防和醫療急救等專業隊伍協調行動,互相配合,提高救援的效果。
(5)救援所用的工具具備防爆功能。
67.什么是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答:為建立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和目標以及實現這一目標所制定的一系列相互聯系或相互作用的要素。
68.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文件的內容是什么?
答:(1)組織的職業安全健康方針;(2)職業安全健康管理的關鍵崗位與職責;(3)主要的職業安全健康風險及其預防和控制措施;(4)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框架內的管理方案、程序、作業指導書等。
體系文件要能確保所建立的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在任何情況下(包括各級人員發生變動時)均能得到充分理解和有效運行。
69. 水利行業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總體目標是什么?
答:水利行業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總體目標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圍繞水利中心工作,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進一步鞏固和擴大水利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成果,突出預防為主、突出加強監管、突出責任落實,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和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安全基礎工作、進一步加強協作聯動,完善各項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堅決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減少較大和一般安全事故,保持水利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向好。
70. 水利行業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主要任務是什么?
答:水利行業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主要任務是:
(1)突出預防為主,深化水利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著力做好安全事故防范;
(2)突出加強監管,繼續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違規違章生產建設行為;
(3)突出落實責任,嚴格安全目標考核,嚴肅安全事故查處;
(4)加強宣傳教育和隊伍建設,全面提高水利職工安全素質;
(5)加強安全基礎工作,不斷提高水利安全生產監管水平;
(6)加強協調配合,形成水利安全生產齊抓共管的合力。
71. 什么是水利安全生產"三項行動"?
答:水利安全生產"三項行動"是指:水利安全生產執法行動、水利安全生產治理行動和水利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
72. 開展水利安全生產執法行動的重點內容是什么?
答:開展水利安全生產執法行動的重點是打擊整治違法、違規違章行為。
73. 水利行業違法、違規違章行為主要有哪些?
答:水利行業違法、違規違章行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違反安全生產市場準入條件,從事水利工程建設的;
(2)前期工作不到位、違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的;
(3)違規從事小水電建設,存在"四無"現象的;
(4)違反水利技術標準強制性條文規定建設的;
(5)瞞報生產安全事故的;
(6)對重大隱患隱瞞不報或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規定進行安全培訓或無證上崗的;
(8)拒不執行安全監管指令、抗拒安全執法的;
(9)其他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74. 開展水利安全生產治理行動,應著力解決那些水利重點領域安全生產突出問題?
答:水利重點領域安全生產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
(1)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2)未按要求落實水利工程防汛安全責任制、度汛方案和各項度汛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施工度汛安全的;
(3)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訂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
(4)水利工程建設和運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水利施工單位未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安全技術措施不落實的;
(5)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
(6)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投入和安全防護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7)特種設備未按規定進行檢測檢驗,危險物品的存放、保管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8)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監管責任不落實,安全管理機構不健全,監督檢查不到位,安全許可制度執行不嚴格的;
(9)水行政主管部門確定需要重點治理的有關企業、單位的安全隱患。
75. 開展水利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應重點做好哪幾個方面的工作?
答:開展水利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行動,應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各種媒體宣傳手段,宣傳安全發展理念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普及安全生產知識;
(2)通過組織安全生產演講比賽、征集安全文藝和攝影作品及文藝演出等方式,宣傳安全法制意識,推進安全文化建設;
(3)完善生產安全事故快報、事故月報制度,建立安全事故通報、約談和現場分析制度,加強安全事故預防應對工作和事故查處情況監督;
(4)加強水利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抓好新上崗人員安全教育,增強全員安全技能培訓;
(5)宣傳推廣安全生產工作的典型經驗和做法,推進安全生產示范單位建設。
76. 什么是水利安全生產"三項建設"?
答:水利安全生產"三項建設"是指:水利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水利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和水利安全生產監管隊伍建設。
77. 開展安全生產"三項建設"的指導思想是什么?
答: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全生產年"各項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產工作法制體制機制,加強水利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預防與應對能力,全面推進水利安全生產機構隊伍建設,保持水利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提供堅實的制度、技術、能力和組織保障。
78. 開展安全生產"三項建設"的工作目標是什么?
答: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為重點,加強水利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設和安全標準化建設;以強化安全生產基礎、提高安全生產保障-2-能力為目標,落實安全生產經費,完善水利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以提高水利安全監督隊伍整體素質為目標,全面加強水利安全監督隊伍建設、能力建設、作風建設,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79. 開展水利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應從哪幾個方面入手?
答:開展水利安全生產法制體制機制建設,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進一步健全水利安全生產責任制。
(2)建立水利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制度。
(3)建立水利安全生產目標責任體系。
(4)落實小型水庫安全責任、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安全監督管理和應急管理與處置。
(5)對流域機構、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各級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在水利工程建設方面的工作職責、監督管理內容和具體要求進行規范。
(6)對水利水電建設項目安全預評價、驗收評價和現狀評價作出規定,開展水利工程"三同時"安全評價和審查工作。
(7)落實各單位事故統計報告工作聯絡員,規范事故報告統計工作,建立安全事故通報、約談和現場分析制度。
(8)對水利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提出要求,規范有關工作。
(9)完善水利安全生產技術標準體系,推進水利安全生產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加快修訂各項技術標準。明確安全設施的設計內容和標準,進一步規范安全設施的設計、配備、安裝、驗收和日常管理工作。
80. 開展水利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應做好哪幾個方面的工作?
答:開展水利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應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加大對已排查出隱患的投入力度,做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解決當前水利安全生產的頭號隱患問題。做好重點病險淤地壩的除險加固工作,落實除險加固資金,抓緊完成相關應急工作。
(2)落實小型水庫的管理機構、看護人員和養護經費,完善水庫大壩安全監測、水雨情測報通信預警設施。
(3)落實安全生產費用,根據有關規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落實安全技術措施,改善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
(4)建立和完善各類水利安全生產事故尤其是水庫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預報、預警、預防和應急救援機制,制定應急管理的規章制度。進一步建立和加強各級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配備救援設備,加強應急救援培訓和演練,增強應急救援能力。
(5)加快水利安全監督信息系統建設。開展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機構現狀調查,建立水利安全生產專家庫,建立水利安全監督人員聯絡網,推進水利安全生產信用體系的建立和完善。
(6)研究開發和推廣使用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和新材料,提高水利安全生產的科技含量和技術水平,不斷改善水利職工的勞動條件和生產作業環境。提高對工程安全隱患的探測能力,做到早發現,早處理,防患于耒然。
81. 開展水利安全生產監管隊伍建設,應重點做好哪些工作?
答:開展水利安全生產監管隊伍建設,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結合流域機構和地方政府機構改革,進一步建立健全水利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充實監管人員,配備相應裝備,保障專項經費。
(2)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落實小水電監管職責,出臺關于加強小水電管理工作的有關指導意見。
(3)開展水利行業安全資質(資格)管理體系和安全評價、評估體系研究。規范有關安全生產評價、檢測機構和人員資質、資格管理,培育水利安全生產評價、檢測等社會中介服務機構,逐步建立水利安全生產技術支撐和咨詢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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