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廳印發《2020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點》
3月10日,省水利廳印發《2020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點》,并發出通知要求廳直屬各級黨組織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要點》強調,要嚴明政治紀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和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加強對中央治水思路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治水重要論述、指示批示貫徹落實情況,對水利部門落實“補短板、強監管”總基調、“管行業必管行風”、履行職責使命的監督檢查,把貫徹落實上級部署同與加強水利行業監管融入到水利工作實踐中。
《要點》明確,要強化責任傳導,推動工作落實。全面落實《廳黨委關于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意見》,將黨風廉政建設與水利業務工作一同研究部署;推動廳直單位全面從嚴治黨領導小組辦公室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探索推動廳直機關、單位紀委規范化建設和支部紀律檢查委員工作規范化建設;實行責任清單管理、廉政承諾、任務分工、廉政檔案等制度,壓緊夯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
《要點》要求,要持之以恒糾治“四風”,以良好政風行風推進水利惠民政策更好落實。深入糾治空泛表態、應景造勢、敷衍塞責、出工不出力以及“怕、慢、假、庸、散”等突出問題;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緊盯重要節點、薄弱環節,深入開展自查自糾、調研督查和明察暗訪;認真落實“管行業必須管行風”的要求,結合脫貧攻堅和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進一步加強全省水利政風行風建設,積極聯系、服務群眾;注重優化選人用人、考核評價、激勵獎勵、容錯糾錯等機制,推動形成重實干、重實績的正確導向;堅持以“四不兩直”方式,深入推進水利行業強監管,推動形成求真務實、清正廉潔的新風正氣。
《要點》指出,要持續深化整治整改,切實解決群眾實際問題。既鞏固深化中央8個專項整治、省委6個專項整改成果,著力抓好農村飲水安全和小水電清理整改領域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又加強對巡視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督促落實,切實抓好中央、省委巡視整改。
《要點》要求,要堅決懲治腐敗,強化“不敢腐”的震懾。既堅決懲治腐敗,嚴肅查處違紀違規行為,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又實事求是運用“四種形態”,依規依紀把握好形態適用與轉化,不斷提升執紀問責的綜合效果。既以問責強化擔當,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又健全完善精準問責、容錯糾錯、澄清正名等制度,旗幟鮮明支持改革者、幫助失誤者、查處違規者。
《要點》提出,要健全制度深化防控,扎牢“不能腐”的籠子。既完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制度,督促推動各職能部門立足“規范權力運行”,進一步規范管理、健全制度;又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突出抓好規范津補貼、出差交納伙食費等制度的執行。既建立健全水利廉政風險防控動態更新和督查落實機制,又將防控措施的落實與制度執行緊密結合,做實用好廉政風險防控手冊。
《要點》強調,要加強廉政教育,增強“不想腐”的自覺。既將黨風廉政教育作為黨的思想建設的重要內容,與黨委中心組學習、“意識形態”工作、干部教育、法治教育有機結合,深入開展黨風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又充分挖掘紅色文化、江右文化、水文化中的廉政“元素”,組織開展“水利廉政行”、送廉潔春聯等文化活動,營造學廉、崇廉、守廉、倡廉的濃厚氛圍。